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且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时间等信息的,还需要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时间、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财务要求: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能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需提供近三年(自**日至投标截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至少1个。注: (1)、同类项目业绩定义:会议设备类采购。(2)、普通合同以合同大签页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合同关键页定义:普通合同指合同首页、服务/供货内容页、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框架合同指合同首页、服务/供货内容页、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及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不包含发票)或单项合同。(4)、发票要求: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框架合同下每个订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同时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金额应等于或小于合同金额,且发票开具时间不得在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之前。(5)合同金额定义:普通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项下的同类项目的订单金额的累计金额为准。
2.4、信誉要求:最近两年无不良合作行为(未被采购方清退;无提供假发票历史;无拖欠劳务用工工资导致有人在招标方上访过),以采购方记录为准。
2.5、应答人须提供应答产品可以供货的证明材料:1)需提供产品品牌及型号;2)如制造商资格声明函(如为产品制造商)、产品授权书、代理销售协议或经销协议、与产品经销商的合作协议、预购合同等。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财产被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的;本次所采购产品或服务被 (略) 或中国移动 (略) 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不受地域限制)。(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工信部网站:http://**);本次所采购产品或服务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工信部网站:http://**);不同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同一标包或同一项目(未划分标段或标包)的应答;违背诚信原则,虚假承诺或提供虚假应答资料;因违反采购人《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定》须禁止合作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投标人不得为本项目(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不得使用本项目(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投标;投标人不得使用本项目(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本项目的咨询单位。 (提供承诺书)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