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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图机”招标采购信息

站、可视喉镜、车载心电图机、车载转运呼吸机)包二:(车载除颤仪、车载心电监护仪)供应商可对其中1个包投标;最多允许中1个包; 1.8 采购金额:包一:155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伍仟元整)包二:900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120车载急救设备采
为注射泵、输液泵、心电图机、监护仪、除颤仪、台式血压计等约为671台(检测、校准设备明细看附件一),最终以国家要求检定、校准设备名单和实际检测、校准数量为准。 9、提供测量仪器标准相对应的有效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及检定证书。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时间:2024-06-07 至 202
为注射泵、输液泵、心电图机、监护仪、除颤仪、台式血压计等约为671台(检测、校准设备明细看附件一),最终以国家要求检定、校准设备名单和实际检测、校准数量为准。 9、提供测量仪器标准相对应的有效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及检定证书。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时间:2024-06-07 至 202
四院12道自动分析心电图机”进行议价,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议价。 采购项目名称 省四院12道自动分析心电图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招采字2024-008 预算金额 2.5万元 采购方式 院内议价 采购要求 详见附件。
脏彩超1台、十二导心电图机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
   青海省中医院干部保健中心设备招标公告

2024-05-08丨招标公告丨青海

治疗仪2台,便携式心电图机2台;2、招标控制总价:120000元;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4、所投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须具备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5、参数要求:见附表1、2附表1设
生物药敏分析仪套4心电图机台5除颤仪台6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台7监护仪台8吊塔套9NO检测仪套10二氧化碳微生物培养箱台1、提供的采购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无歧视性、倾向性,具有竞争性,履约风险可控。2、提供的产品报价需合理、符合相关要求和实际需要等。欢迎社会各界和潜在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
作站442自动分析心电图机143血压计1044注射泵9245彩色超声诊断系统1446动态心电分析记录仪2447数字温度计648温湿度计1949电子血压计150显微镜双目OLYMPUS151离心沉淀仪152台式低速离心机253OLYMPUS显微镜254量筒255纯水电导率仪156离心机1657梅毒旋转
要包括采购18导联心电图机、必电监护、中央监护系统、自动洗胃机、抢救车、可视喉镜、血气分析仪、便携式心电监护仪、便携式12导联心电图机、床旁心肌酶检测仪等医疗医辅设备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以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
仪、肺功能检测仪、心电图机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要包括采购18导联心电图机、必电监护、中央监护系统、自动洗胃机、抢救车、可视喉镜、血气分析仪、便携式心电监护仪、便携式12导联心电图机、床旁心肌酶检测仪等医疗医辅设备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以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除颤监护仪、十五道心电图机、双道微量泵、血气分析仪(带乳酸)、铅衣、铅衣衣架预算额度:80万元,最高限价:75.3万元; 包五:血管内超声波诊断系统及血流储备分数检测仪预算额度:120万元,最高限价:120万元;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本项目不接受联
童无创呼吸机、小儿心电图机、超声波骨密度检测仪、定量数字视频脑电图仪床旁心电图机、湿化氧疗仪、儿童监护仪、自动血气分析仪、小儿雾化治疗仪等设备,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表投影仪1台,动态心电图机1台,动态血压监测仪3台,微流控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仪(8通道)1台,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台,全自动干式生化分析仪2台,全自动洗胃机1台,血红蛋白分析仪3部,肺功能检测仪1台,新生儿体重机1台,床旁监护仪1台,听力筛查仪1台,全自动血液分析仪1台,雾化器4台,便携式尿
功能测试系统、数字心电图机,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交货并验收完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